期刊文献+

资产减值准备会计政策的运用对当期所得税费用的影响(下)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四、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后对累计折旧以及当期所得税费用的影响 固定资产价值得以恢复时可能出现两种情况,即可收回金额等于或高于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的账面净值,或者可收回金额低于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的账面净值。在第一种情况下,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全部转回,减值转回后的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等于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的账面净值;在第二种情况下,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只能部分转回.减值转回后的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等于可收回金额。因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得以恢复而部分转回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应当按照恢复后的账面价值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此时,重新确定的折旧额可能与税法规定允许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折旧额存在差异。
作者 吴得林
出处 《商业会计》 2004年第9期9-12,共4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