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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我们的客户是银行履行反洗钱义务的前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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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所谓洗钱,就是指把来源非法的资金(俗称"黑钱")合法化的行为,人们形象的称之为将"黑钱漂白"或"脏钱洗净"."9·11"事件发生后,国际反洗钱组织又增加了反对为恐怖组织融资的行为.我国是国际反洗钱公约签约国,为了切实履行反洗钱承诺和义务,中央银行于2003年1月连续发布了三个反洗钱令,这标志着我国的反洗钱行动已经进入与国际社会合作的实施阶段.2004年内,我国可能将通过反洗钱的相关法律,进一步确立反洗钱的法律地位.
作者 郝建平
机构地区 深圳发展银行
出处 《南方金融》 北大核心 2004年第8期20-20,共1页 South China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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