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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社会正义与法律的价值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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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前言。党的“十五大”确定了“依法治国”新的治国方略,这标志着由党的政策、决定和命令为主的执政方式将被当今世界多数国家采纳的依照“法律”执政的方式所取代。明示的、具有稳定性和国家强制力保障的法律规则将成为指导人们行为的主要方式,“法律”在我国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因此将日益突出。另一方面,随着中国正式加入WTO,以及世界经济日趋一体化,法律规则国际化的步伐将加快。深刻认识法律的价值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必要前提,是保证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条件。当代中国正在经历着一场伟大的社会变革,个人利益的重要性以及各种利益的激烈冲突均以前所未有的程度呈现出来。在以竞争为标志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社会正义是促成社会合作、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进步和社会成员共同幸福的目标,使社会具有凝聚力的有效途径。依法治国则是实现社会正义的有效的途径,社会正义的基本原则通过法律昭示天下,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从某种程度上说,法律的价值也是社会正义的价值,尊重法律就是维护社会正义,当法律价值广为人知、法律价值得以真正体现之时,实现社会正义就有了切实的保障,中华民族也必将由“法治”而走上民族复兴的腾飞之路。
作者 顾保华
机构地区 最高人民法院
出处 《法律适用(国家法官学院学报)》 2002年第7期68-70,共3页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 1哈特 张文显译.《法律的概念》[M].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第189页.
  • 2中国社会科学院编著.“人的智慧与潜能”,《行为心理学论文集》,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
  • 3罗尔斯.《正义论》.法律出版社,1992年..

共引文献35

同被引文献5

引证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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