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用水涉及国民经济各行业和一切用水户,黑龙江省首先对用水行业进行了有序、合理的分类,确立了划分用水行业的基本单位和特性,给出了用水行业分类与代码的标识系统。以实际测试资料为依据,分析用水指标体系,规定了全省农业灌溉分区,给出了农、林、牧、渔业及湿地、农村人畜、工矿企业和城镇生活与其他行业用水定额值。在两年试行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了《黑龙江省用水行业分类与代码》和《黑龙江省用水定额》,并由黑龙江省技术监督局批准实施,对全省节水措施的落实起到了推动作用。
出处
《水利发展研究》
2004年第8期33-36,共4页
Water Resources Development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