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行政许可法》的立法价值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施行,这不仅是中国行政法制建设的一个里程碑,更是中国法制建设的重要事件,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迈出的坚定、务实的步伐。温家宝总理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特别强调,国务院各部门和直属机构要带头遵守审计法,对国家审计署在审计中央财政预算和其他收支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坚决纠正,对违法违纪人员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审计工作作为一种专门的监督制度,尤其是通过审计信息的披露,在社会上确立了审计部门的良好形象,赢得了公众的认同。审计监督的重要特点在于它不同于检察机关、监察部门的纯粹办案,它还有一个提高效能的作用。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近日表示,审计可以从三个方面推动民主与法制建设:一是通过对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督促被审计单位依法执行国家的预算,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二是通过审计进一步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促使其公开、公正、公平。三是通过审计,特别是效益审计,促进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国家资金的损失浪费,从而促进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府。
作者 冯军
出处 《中国审计》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6期36-39,共4页 China Audit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