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都有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不得侵害妇女合法权利的规定,但是,当前在许多农村地区,妇女及其子女无地、少地、失地的现象比较严重.一方面是妇女的土地权益不断受到程度不同的侵犯,她们同村民或乡村领导关系紧张;另一方面是制度保障缺乏,行政、法律救济无能为力.为此,本文想就这两方面做一下探讨,以企求能有效地维护农村这部分弱势群体的权益.
出处
《社会》
北大核心
2004年第9期4-7,共4页
Chinese Journal of Soci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