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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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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各项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现就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04年第9期77-79,共3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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