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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份制试点中保持公有制主导地位问题浅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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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我国推行股份经济中,如何保持公有制的主导地位。是关系到股份经济能否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大问题。对这个问题必须有一个科学的答案,否则人们就会有后顾之忧,影响推行股份制的决心和信心。有一种观点,认为要在股份经济中保持公有制的主导地位,就要使公有股在每个股份公司的股权结构中占主导地位,就要在股份交易中严禁自然人购买公有股,公有股只能与公有股交易,不能与自然人股交叉交易。这种观点很值得商榷。首先,我们对公有制在股份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认识,要正确处理个别与总体的关系。笔者认为,保持公有制的主导地位,并不意味着在每一个股份公司的股权结构中公有股都必须占绝对控股比例(例如80%以上)。
作者 李昊
出处 《广东金融》 1993年第2期18-19,共2页
关键词 股份制 公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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