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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林地开发许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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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防护林以外的森林也具有涵养水源、防灾、保护环境等公益机能,对国民生活的稳定和地区社会的健康发展起到很大作用。然而,这些森林机能一旦被破坏,要想恢复是非常困难的。因此,这些森林的开发要适可而止,以免妨碍森林机能的发挥,这也是开发行为人所固有的责任。林地开发许可制度就是根据这一观点,确保适当利用这些森林土地为目的。林地开发许可制度内容如下:
作者 李星
出处 《世界林业动态》 2004年第24期10-1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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