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保障权作为现代社会的基本人权,是人类社会文明长期发展的必然结果,是现代社会中保障人的生存和发展的又一重要的权利,是一项独立的、得到一系列国际人权文件确认的基本人权。它作为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具有法定性、复合性、非对等性和母体性等法律特征。作为实质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蕴涵了保护人权、良法之治、实质正义等基本法价值取向。就当代中国而言,在很大程度上,社会保障权的确立和实现将必然会促进中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加快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的步伐,从而从整体上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的早日实现。
出处
《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04年第8期83-87,共5页
Journal of Leshan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