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的<中国人民银行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人民银行新的职责和任务,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其职责将得到"一个强化"、"一个转变"和"三个增加",即强化了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职能,把直接金融监管职能转变为履行对金融业宏观调控和防范与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职能,增加了反洗钱和管理信贷征信业的职能.随着各级人民银行监管体制改革的逐步到位,对人民银行科技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目前基层央行的科技工作中还存在诸多与履行央行新的职责不适应的地方,如果不加以有效解决,必将影响基层央行履行新的职责.笔者试图从央行新职能对科技工作的要求入手,简要对基层科技工作存在的制约央行职能履行的因素进行分析,并提出自己的一些建议和看法.
出处
《华南金融电脑》
2004年第5期11-12,共2页
Financial Computer of Hua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