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4年5月10日,加拿大政府向WTO秘书处通报了一项《烟草制品引燃性法规议案》(G/TBT/N/CAN/99)。该法规是继美国纽约州2003年12月31日发布卷烟防火安全标准(2004年6月28日正式实施)以来第二个国家(地区)实施卷烟引燃性的强制性标准,即要求按照修正的ASTM E2187-02B方法进行测试,卷烟在10层Waterman No.2滤纸上重复测试40次,燃烧全长不得超过25%。该法规在烟草业界引起了很大反响,尤其是对进口到加拿大的烟草制品将会产生影响,应该引起我国烟草产业的密切关注和积极应对。
出处
《WTO经济导刊》
2004年第8期81-82,共2页
China WTO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