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患者妊娠高血压综合征(下称妊高征)的产妇,产后一些人有高血压后遗症,而另一些人则血压恢复正常。这与何种因素有关?这对指导临床适时结束分娩有重要意义。国内报道较少,本文就此作一探讨。资料和方法按照1983年我国第二届妊高征科研协作会议拟订的标准,分析我院1990年至今的资料完整的重度妊高征8例和1985年至1988年患有重度妊高征并产后高血压、至今仍在我院门诊治疗的病人3例。以上病例均排除妊娠前高血压、甲亢、糖尿病和肾病。分娩一年后停服一切药物,不同日期测量血压,5次以上舒张压≥12kPa和(或)收缩压≥21.3kPa作为产后高血压后遗症标准。结果 1990年8例重度妊高征,年龄26至42岁,平均30岁。5例为首次妊娠。
出处
《广州医药》
1993年第3期33-33,32,共2页
Guangzhou Medical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