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中,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县级人大常委会作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本行政区城内重点行使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对同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实施经常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在经济建设、民主法治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职能作用.但是我们也要清楚地看到,县级人大常委会在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中,也还存在着一些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出处
《社会主义论坛》
2002年第8期38-40,共3页
Socialist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