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独董事件一桩接一桩,原本简单的事,越搞越多余,让外人真有点难“读懂”。在没有股权之争的公司,要做稳独董相对容易,按规定对董事的提名与任免、高管人员的聘任与解聘、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股权转让、资产重组、重大投资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不是难事。只要审查没有失误,不必承担民事责任,哪怕工作量有时相当于一个中介公司,也值,因为2004年独董的平均收入已经涨为每年5万元。在责任增强,风险提高的同时,回报也很丰厚。张维迎、茅于轼等就稳坐钓鱼台。
出处
《英才》
2004年第9期15-1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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