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八个兽药管理行政规章将废止 北京市农业局信息网报道:农业部近日发布第37号令,涉及兽药管理的8个行政规章将于今年11月1日新《兽药管理条例》实施之日起废止。这8个规章是:进口兽药管理办法;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兽药药政药检工作管理办法;新兽药及兽药新制剂管理办法;兽用新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生物制品生产车间管理办法;核发《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制剂许可证》管理办法。对此,市、区县兽药监督管理部门将组织兽药监督管理人员加强学习,做好贯彻实施准备工作。
出处
《中国牧业通讯》
2004年第16期15-16,共2页
China Animal Husbandry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