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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领导相互协调 将建设工程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三河市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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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性资金用于公共工程建设的项目必须实施政府采购,这是《政府采购法》所明确规定的。过去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实施均由计划、建设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从不同阶段和不同角度进行管理,已具备比较成熟、完善的运作程序。
机构地区 廊坊市财政局
出处 《公共支出与采购》 2004年第4期24-2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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