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关贸总协定服务贸易谈判中,金融服务业开放是最重要的谈判议题之一,我国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之后,按“市场准入”原则,外资银行特别是发达国家的银行将相对自由地进入我国,这对我国来说,增加了利用外资的渠道,有利于提高我国金融机构的竞争意识和技术、管理水平,有利于我国金融业国际化和市场化,但同时也对我国金融业有所冲击,提出了挑战。为此,作者在本文提出了4条对策建议。
出处
《国际经贸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5期25-29,共5页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and Trade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