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河南省图书馆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日本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日本是亚洲最早实行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国家。在1947年公布的《种苗法》中,首次确立了品种注册登记制度,对植物新品种实施保护。但在当时只有品质优良的品种才能被纳入注册保护范围,保护的期限也较短,限定在3~1O年。此外,主要的粮食作物,如水稻、小麦、大麦和大豆等都被排除在保护范围之外。
作者
王登举
出处
《世界林业动态》
2004年第25期5-8,共4页
关键词
日本
植物
品种保护制度
《种苗法》
分类号
D931.3 [政治法律—法学]
引文网络
相关文献
节点文献
二级参考文献
0
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引证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1
日本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J]
.作物育种信息,2005(5):26-27.
2
董洪岩,魏启文,陈如明.
日本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J]
.世界农业,1998(8):15-16.
3
董军杰.
我国将进一步健全中药品种保护制度[J]
.河北中医,2003,25(1):18-18.
4
孙炜琳,蒋和平.
日本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及借鉴[J]
.世界农业,2002(6):20-23.
被引量:15
5
胡江云.
再设“雷池”——日本修改《种苗法》对中国出口的影响[J]
.中国发明与专利,2004(4):72-74.
6
赵华荣.
该分清时就分清[J]
.中国民政,1998(6):43-43.
7
宋健华.
跨越“雷池”——谈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如何面对日本《种苗法》[J]
.中国发明与专利,2004(4):75-75.
8
李秀丽,李东海.
日本种苗法主要制度述评及启示[J]
.日本研究,2011(1):1-6.
被引量:4
9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市公安局黄岩分局经侦大队等7个单位和何诚刚等7名同志荣誉称号的通报[J]
.台州市人民政府公报,2007,0(11):42-42.
10
潘建军.
发挥组织优势 增强企业活力 一六八团工会民主管理工作落到实处[J]
.兵团工运,1999,0(6):12-12.
世界林业动态
2004年 第25期
职称评审材料打包下载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