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承担加入世贸组织的义务,是丧失国家主权,还是国家主权的体现?目前存在着疑义。本文就此问题从世贸组织与国家主权的关系出发指出,加入世贸组织的行为是国家主权的体现,维系世贸组织生存的《WTO 协议》是成员国主权行使的结果。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行为,是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所作的必然选择,是运用国家主权的结果,而决不是丧失国家主权。
出处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2000年第1期44-46,共3页
Journal of Tianjin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