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保护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 ,是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迫切要求 ,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为此 ,必须深化对劳动的认识 ,保护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 ;必须正确认识非劳动收入存在的客观基础 ,保护一切合法的非劳动收入 ;必须在坚持标准、明确收入合法性基础上 ,兼顾劳动收入和非劳动收入 ;必须重视保护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合法收入 ,同时要注意防止负效应、拉大收入差距。
出处
《云南财贸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年第6期34-35,共2页
Yunan Finance & Economics University Journal of Economics &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