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对瑞典卫生保健系统的组织与美国、英国和加拿大三国进行了比较,着重于三个主要的范畴:(1)健康保险(公立或私立)的条款规定和资金筹措,包括保险保护的质量;(2)健康服务产品的组织和对制度决策人(医生、医院管理人员、政治家等)的经济鼓励。尽可能回答解释为什么英国能够以平均费用低于其他国家向国民提供保健的原由;(3)不同质量的保险保护和健康服务,鼓励管理人员实施费用控制,鼓励服务人员如医生在制定治疗计划时考虑费用问题。指出了瑞典等国家保健改革的经验教训。
出处
《国外医学(卫生经济分册)》
北大核心
1993年第4期165-169,共5页
Foreign Medical Sciences(Health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