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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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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核电厂的三废治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三废治理原则是尽量回收,把排放量减至最小。排放方式严格遵照国家规定,排放的放射性远低于标准规定的允许值。在地方环境保护机构的监督下,有一整套监测系统确保核电厂三废治理和排放的安全性。经验证明,核电厂的三废治理措施已使放射性的排放,低到微不足道的水平。
出处 《环境》 2003年第7期50-50,共1页 Enviro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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