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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买回权 被引量:2

On the right of buying b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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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买回权系出卖人基于其与买受人订立的以出卖人为买回意思表示为生效条件的债权 ,其有别于优先购买权。买回权的行使得由出卖人为之 ,出卖人的继承人及买回权的受让人亦有资格行使买回权 ,买回权的债权人可基于代位权而行使买回权。买回权之基本效力在于 ,买回权人得返还其原受标的物价金及相关费用 ;买受人得返还其受领之标的物及移转标的物之所有权 ,如返还不能 ,则应分别处理。同时 ,买受人得承担特殊的瑕疵担保责任。买回权是否对抗第三人得依具体情形不同而分别认定。作为财产权 ,买回权得让与第三人。
作者 翟云岭
出处 《法学论坛》 2002年第1期61-66,共6页 Legal Forum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5

  • 1谢怀轼等.合同法原理[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
  • 2郭明瑞,王轶. 合同法新论·分则[M].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
  • 3郑玉波.民法债编各论(上册)[M].87.
  • 4史尚宽.债法各论[M].台北:1982.80.
  • 5国务院1994年7月18日国发(1994)43号文件<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

共引文献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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