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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婚前医学检查制度的思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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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对婚姻登记时应当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文件作了调整,取消了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的规定,实行自愿婚前检查制度。此条例一出台,各地婚检人数急剧下降,婚前保健服务机构“门庭冷落”。《母婴保健法》所建立的婚前医学检查制度已走过近10年的历程,今后将如何发展,本文谈一点肤浅看法。
作者 耿莉
机构地区 中华预防医学会
出处 《中国卫生法制》 2004年第4期9-10,共2页 China Health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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