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巴西农业部长2002年12月9日签署第67号令,对动植物产品的进口和动植物检疫的管理作出新的规定。该指令于2002年12月23日在巴西政府联邦公报上正式发表,将于2003年1月1日正式生效执行。该规定对动植物产品进口及卫生检疫管理分4种情况:1.货物抵达后,在海关提货前,经由巴西农业、渔业与供应部的联邦农牧检查局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动植物质量检疫检查后,向巴西外贸局申请进口许可(通过巴西外贸网-Siscomex)后放行。涉及到的产品主要有小麦或混合麦的细粉及粗粉、黑麦细粉、玉米细粉及粗粉、其他大米细粉、其他谷物及粗粉等(具体税则号是11010000——11090000、97019000、97050000)。2.货物发货前,必须获得巴西外贸局的进口许可。货物抵达后,在海关提货前,经由巴西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