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伴随着政府事务规模的增长与行政集权化的发展,行政权力在现代国家政治系统中的主导地位越来越突出,建立健全行政监督体制的吁求也因此越来越强烈。从法理上讲,在我国“议行合一”的国家政权体系中,行政机关只是立法机关的执行机构。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行政机关发挥着非常活跃的统治和管理功能,在所有国家机器(人大与“一府两院”)中居于重要地位,承担着大量的行政立法、决策和执行功能。行政机关在从事大量社会经济活动的同时,行政权也从授权立法、兼行部分准司法权、扩大自由裁量权等方面得到了实质性的扩展,表现出广泛性、主动性的特点。因此,加大行政监督力度、改善行政监督结构、增强行政监督实效以保障行政机关准确、全面、高效地依法行政,是我国的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