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袁力.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客观方面的立法完善[J].人民论坛(中旬刊),2013(4):124-125. 被引量:1
-
2沈新康,曹坚.论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若干疑难问题[J].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4(1):101-106. 被引量:2
-
3张欢.浅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客观要件[J].法制与社会,2007(6):449-450. 被引量:1
-
4刘志伟,王晶.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构成要件中的疑难问题[J].中国刑事法杂志,2001(6):45-51. 被引量:4
-
5毕志强.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之探析[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1,9(4):41-48. 被引量:1
-
6向东,陈红.最大难处是技术问题──“虹桥”案公诉人一席谈[J].中国律师,1999,0(7):67-67.
-
7钟晓航,郎立新.立法有缺陷 “豆腐渣”工程逃之夭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在立法上的缺陷[J].中国律师,2000(4):32-33. 被引量:3
-
8张英能.《刑法》第137条修改完善建言[J].检察实践,2001(5):53-54.
-
9胡昂.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主体浅析[J].法制博览(名家讲坛、经典杂文),2013(2X):252-252.
-
10俞小海.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之立法不足与司法缺失[J].今日南国(理论创新版),2008(7):166-1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