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过15年的艰苦谈判,中国终于扣开了自由贸易的大门。然而迎接我们的却是提高关税和设置非关税壁垒的行为,以及愈演愈烈的“反倾销”。特别是针对中国设计的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非市场经济和纺织品特殊保护已经成为中国加入WTO后过渡期的三只拦路虎。面对它们,中国应采取适当的商务外交策略,商务部是整个策略实施的基本主体。商务外交是指国家间协调双边或多边经贸关系的外交行为或外交过程。商务外交定义包含这样的含义:(1)商务外交的基本主体是政府,尤其特指商务部;(2)商务外交的行为属性不是商务行为,而是外交行为;(3)主体行为的内容是国际商务,包括处理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非市场经济和纺织品特殊保护等具体问题;(4)行为的方式不是对立的,而是协调的方式。
出处
《时代经贸》
2004年第8期18-32,共15页
TIMES OF ECONOMY & 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