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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拖欠的民工工资可否先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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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我们为某建筑公司所承建的商住楼已竣工近两年了。居民入住也一年多了,可该建筑公司至今尚欠我们民工20多万元工钱。当我们向该建筑公司索要工钱时,该建筑公司的老板总是左推右推,赖着不付给我们工钱。为此,我们已经向法院起诉了该建筑公司。听说象我们这样的情况可以先予执行,不知是否有这样的法律规定,请予回答?
出处 《新农村》 2004年第4期28-2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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