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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取消部分商品的进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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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我国外经贸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出公告,决定自今年6月30日起取消367个税目的进口管理。这是为了适应进一步对外开放的形势、改革我国进口管理体制的又一新举措。 根据公告,取消进口许可证和进口配额管理的商品有原油、木材、ABS树脂、胶合板、木浆、化纤布、化纤单体、香烟过滤嘴。
出处 《国际贸易》 北大核心 1995年第6期40-40,共1页 Inter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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