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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个人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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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为一个人,天然地享有下列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基本权利:生命权、财产权和自由地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利。生命权是与生俱来的天赋权利,它是生命得以存在的载体和标志,它是一个人所拥有的一切权利的源泉。生命权不受任意的侮辱、损害、践踏和剥夺。非经正当法律程序,生命权不受任何限制。
出处 《电子政务》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期55-55,共1页 E-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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