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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任期应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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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文规定了村委会每届任期为3年,通过多年的实践,我们认为,3年任期过短.不利于很好地推进村民自治.也不利于很好地推进农村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建议由3年延长为5年。
作者 李小群
出处 《江淮法治》 2004年第8期32-3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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