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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成年人公诉方式改革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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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检察院黄任泉、陈江海认为:未成年人公诉方式改革是指对被提起公诉的未成年被告人实行新的审查方式和庭审方式。我们探索的主要做法是:一是宽松提审讯问环境。在特设的不采取隔离措施的未成年人讯问室讯问未成年人。二是灵活适用强制措施。对涉案的未成年人在校生均予以取保候审,为其提供继续学习和良好改造的机会。三是宽松庭审环境。法庭布置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和承受能力。
出处 《福建法学》 2004年第3期71-7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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