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7年,荷兰范普拉赫先生以一个国际法学者的身份,出版了一本题为《西藏的地位——从国际法角度对西藏历史、权利与前景的分析》的专著。在这部专著中,范普拉赫先生援引民族自决权原则,对所谓“西藏民族自决论”作了系统的阐述和论证。他的结论主要有两点:(1)“作为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西藏国仍然存在,流亡于达兰萨拉的合法政府就是它的代表。因此西藏政府和西藏人民有权要求恢复他们对自己领土的主权,有权要求摆脱其他国家干涉”;(2)“
出处
《中国藏学》
CSSCI
1994年第2期3-13,共11页
China Tibet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