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贯彻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检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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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赵虹.重拳出击[J].四川劳动保障,2004(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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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贯彻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检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J].上海劳动保障,2002(19):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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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华宜,黄涛生.连城县重拳整治非法用工行为[J].就业与保障,2009(9):4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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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开展贯彻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检查活动的通知[J].上海劳动保障,2002(19):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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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晨曦.浦江县多措并举防止房企拖欠工资[J].浙江房地产,2010(1):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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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总工会、共青团山东省委、省妇女联合会——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关于贯彻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通知》的通知[J].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03,0(10):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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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刊记者.蒋巨峰省长作出重要批示——坚决杜绝非法用工行为[J].四川劳动保障,2007(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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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转发《关于开展贯彻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自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J].四川劳动保障,2003(8):4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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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于开展贯彻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检查活动的通知[J].四川劳动保障,2004(8):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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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加强劳动用工监管工作的意见[J].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12(1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