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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舞弊的责任主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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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营者提供公开、公正、公平的会计信息,是会计诚信原则的根本。但目前企业会计舞弊可谓司空见惯,或隐瞒收入偷税漏税,或以盈报亏套取补贴,或以亏报盈骗取上市,或虚构业务调节利润,或谎报信息欺骗投资者,舞弊已被视为践踏会计诚信的罪魁祸首。要治理会计舞弊,必须弄清其所赖以生存的制度土壤及当事人或参与者的行为机制。本文就形成会计舞弊的责任主体进行分析,以寻求治理会计造假之良策。
作者 陆毅
机构地区 扬州大学财务处
出处 《扬州大学税务学院学报》 2004年第3期54-56,共3页 Journal of Taxation College of Yangzhou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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