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了解我市法定传染病报告系统运行情况,掌握我市法定传染病实际发病率,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按照《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参照《全国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方案》,对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法定报告传染病的漏报调查。结果查出法定报告传染病17种共692例,漏报139例,总漏报率为20.09%;不同地区之间漏报率存在显著性差异(P<0.001);市级医院漏报率为0,县(市、区)级医院漏报率为18.59%,乡镇卫生院漏报率为50.49%,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漏报率有显著性差异(P<0.001)。结论我市传染病漏报率仍然较高,并存在迟报、报告卡填写不完整、不准确等情况,应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的执法力度,对传染病实施依法管理,尤其是加强乡镇医疗单位的疫情管理工作。
出处
《热带医学杂志》
CAS
2004年第5期618-619,613,共3页
Journal of Tropical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