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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惹大祸,名律师杀人匿尸被判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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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2年10月31日.法官.检察官正在对故意杀人犯蔡桂才验明正身:“今天.我们根据省高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要依法对你执行死刑.现在你还有什么话要讲?”蔡桂才环顾四周,长叹了一声:“一切都太晚了.我对家庭犯了错,对社会犯了罪.应当受到法律的惩处.我曾经是个法律工作者,我懂得法律是把双刃剑,既保护被害人.也惩罚犯罪……”
作者 李文
出处 《民主与法制》 北大核心 2002年第12X期31-33,共3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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