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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给“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设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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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免征农业税后,江苏省宿迁市对农民负担实行最高限额控制,规定农民政策性负担只有'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其中非劳力人均出资全年不超过20元,劳动力出劳全年不超过8个工日。对筹资筹劳,该市明确要求各地坚持'三个不准',即不准乱开口子向农民乱收费和超标准收费;已经组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乡村,不准以其它理由和形式再要求农民出资和出工;除遇到防洪抢险等紧急任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临时动用农村劳力外。任何地方和部门均不准无偿动用农村劳力。同时要做到'三个严格'。
作者 朱杰
出处 《中国财政》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0期59-59,共1页 China State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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