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以来,湖北省松滋市财政部门强化对罚没物资的收缴和管理,及时追缴执法机关的罚没物资。执法单位根据各种物资不同的保存期限,分期分批上缴财政部门,由中介服务机构对其进行评估,确定底价后,公开实行招标拍卖,今年从一月至目前,共收缴罚没款、物1400万元,全部上缴了国库,比去年同期上升20%。松滋市明确规定,罚没物资属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调换、私分或擅自处理。罚没物资的变价收入同样属于国家所有,必须全额上缴国库,严禁截留、坐支、挪用和私分。
出处
《中国财政》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0期61-61,共1页
China State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