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拷讯制度作为一种残酷的诉讼制度,在我国历史上存续了几千年,其残余在今天的刑事诉讼实践中仍然存在,它严重阻碍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进程。因而有必要从我国刑事诉讼的立法历史入手,阐释我国古代拷讯制度合法化的内涵,分析我国古代拷讯制度合法化的主要原因,并在此基础上结合现代民主意识、社会控制意识理论及其刑事诉讼理论,解读现代社会中“刑讯逼供”存在的历史文化原因。
出处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2003年第4期30-34,共5页
Journal of Jiangxi Public Security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