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证据展示规则源于16世纪下半期英国衡平法司法实践。其核心要求是,在辩护方提出合理申请的情况下,法庭可以要求指控方将其掌握的证据材料展示给辩护一方;同时,在法定特殊情况下,法庭也可以要求辩护方将其准备在审判中提出的证据材料向指控方予以公开。文章在考察两大法系国家证据展示规则的历史、现状与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有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对我国法院系统审判方式改革中出现的“庭前证据交换”问题进行探讨。
出处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2003年第4期45-47,56,共4页
Journal of Jiangxi Public Security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