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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赔偿”与农村卫生院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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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立法宗旨是:“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改革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但新《条例》把1987年出台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一次性补偿改为一次性赔偿,这使本来就难以生存的农村卫生院加快了其破产和解体。
作者 曹新生
出处 《卫生政策》 2004年第9期23-23,共1页 China health pol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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