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理化检验分析结果是作为评价产品质量、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检验结果有时经常用"未检出"、"阴性"、"阳性"、"合格"等术语来表述.尤其食品分析,样品种类较之复杂,涉及范围较广,分析项目较多,而且许多样品或检验项目(食物中毒、食品掺伪、污染物等)无卫生标准和检验方法.因此,如何正确理解和应用表述方法对结果的评价和判定至关重要.本文就此问题做一讨论.
出处
《中国卫生检验杂志》
CAS
2004年第5期636-637,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Health Laboratory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