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不断加强渔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推进依法行政 ,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 ,一些地方还存在部分渔业行政执法人员违反有关行业管理规定 ,不文明执法和侵犯渔民合法权益的现象 ,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为严明纪律 ,树立渔业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农业部制订了《渔业行政执法六条禁令》(以下简称《禁令》) ,于2 0 0 4年 7月 14日以“农渔发 [2 0 0 4 ]2 2号”文件下发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渔业主管厅(局 )和各渔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