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传统的政府——企业——社会三维体系中,企业进行绩效评估较为常见,政府对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进行评估也理所当然,反过来,即政府进行自身绩效评估则显得有些滞后,由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对政府进行评估更是少见。可见,整个社会结构的评估呈现出不对称的特点,这种状况将不利于政府机构的高效运转和政府职能的转变,特别是对通信行业来讲,作为政府部门的监管机构更需要有绩效评估的概念,以提高行业监管的效率、效益和效果,进而促进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出处
《通信企业管理》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1期67-69,共3页
C-Enterprise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