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明确市场竞价机制是退出国有资产的基本定价机制。在中小国有企业改制中,退出国有资产的成交价格基本上是以评估价值为基准的协商价格,大多没有经过市场竞价过程,国有资产的真正价值难以体现,市场参与各方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因此,首先应明确市场竞价机制是中小国有企业退出国有资产的基本定价机制,同时加大配套改革力度,为市场竞价机制有效运转提供保障。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1期66-66,共1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