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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期警民关系问题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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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为公安机关公共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警民关系因为涉及社会治安和行政管理的方方面面,关系着党和政府的形象,而显得非常重要和敏感。所谓公安机关公共关系,是指公安部门运用合乎法律的、道德的(非庸俗)手段沟通社会,树立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密切警民关系,使得所有的群众都能理解、信任和支持公安民警,为公安机关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更好地完成预防、打击、改造犯罪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任务,通过既有科学性又有艺术性的公共关系活动,充分运用传播、沟通和协调等方法,沟通社会、联系群众,从而塑造和提升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出处 《上海城市发展》 2004年第5期50-52,共3页 Shanghai City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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