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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对农资实行价格干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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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浙江省政府同意,浙江省物价局决定:在一定时期内对全省范围内的化肥、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实行不同的价格干预措施,以稳定农资价格,减轻农民负担,支持粮食生产。违反价格干预措施的行为,将受严肃查处。
出处 《新农村》 2004年第11期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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